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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5月20日,宁波市苍南商会二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在商会办公室举行。监事长章传令、副监事长陈盛荣、监事侯作韩、监事黄开谊、监事陈先广及秘书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监事长章传令主持。
本次会议主要围绕监事会组织架构、监事会的权利义务、工作职责、监事会会议制度等方面展开。
监事会的权利义务
根据《宁波市苍南商会章程》第三十六条 监事会的权利和义务
(一) 向会员(代表)大会报告工作;
(二) 监督会员(代表)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、罢免;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(代表)大会的决议;
(三) 检查本商会财务和会计资料;
(四) 列席理事会会议、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;
(五) 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;
(六) 监督会员(代表)大会赋予各部门工作开展的落实情况;
(七) 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商会章程,接受会员(代表)大会领导,切实履行职责。
监事会的工作职责
依据《宁波市苍南商会章程》,监事长向会员大会负责,履行下列职责:
一、监事长职责
1、主持商会监事会工作,对商会监事会的日常事务有决定权;但事后应向监事会与理事会通报:
2、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;
3、监督商会章程、决议的落实情况;各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;商会财务费用情况;
4、负责做理事会与会员大会上的监事会工作报告;
5、负责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;
6、履行会员大会交予的其他职责。
二、监事职责:
1、监督商会章程、决议的落实情况;
2、监督各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;
3、监督商会财务费用情况;
4、向监事长提出相关监督情况的总结;
5、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;
6、履行监事长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监事会会议制度
根据《宁波市苍南商会会议制度》的相关规定,监事会会议规定如下:
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,由监事长主持召开。
会议主要内容:总结半年监事会工作及讨论向会员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,讨论理事会执行商会章程,会员大会决议、决定执行情况。讨论商会的财务收支情况、民主管理、民主决策等重要规章制度执行情况。对违反法律、行政规章或会员大会决议的理事以上人员向会员大会提请罢免建议。
监事长 章传令 宁波海曙奥比昂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
副监事长 陈盛荣 浙江寰球海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
监事 侯作韩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马园支行行长
监事 黄开谊 宁波市海曙经发印刷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
监事 陈先广 宁波市普瑞斯特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总经理
监事长表示监事会将依据商会章程,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商会发展规划,对接商会发展需求,对标AAAAA社会组织要求,系统性优化监督职能,对商会的决策、日常工作、财务管理、重大活动等事项进行了解和监督,形成“事先多了解、事中多参与、事后多总结”的机制,并通过各项工作的实践,切实发挥监事会在强化商会民主和谐建设、推动商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作用。
在交流环节,与会者积极踊跃发言,围绕监事会工作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,促进商会工作落实,确保工作顺利开展,积极参与商会每项工作为其加把油添把劲,为商会增加凝聚力;及时发现问题,积极与各部门协调、商议、共同研究,改善问题所在,为商会保驾护航。最后大家纷纷表示商会领导班子是团结向上,有号召力、有凝聚力的好班子。商会的建设和管理是健康并向前发展的。商会全体成员团结拼搏,尽职尽责,为商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。
宁波市苍南商会办公室
2020年5月25日